十三难
曰:经言见其

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己。

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
然:五脏有五

,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假令

青,其脉当弦而急;

赤,其脉浮大而散;

黄,其脉中缓而大;

白,其脉浮涩而短;

黑,其脉沉濡而滑。此所谓五

之与脉,当参相应也。脉数,尺之皮肤亦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涩,尺之皮肤亦涩;脉滑,尺之皮肤亦滑。五脏各有声、

、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其不应者病也。假令

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缓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七,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