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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鹿舍盖好引鹿忙
 邹正文待陈博远走后,对邹老爷子施了一礼道:“二十一叔,有些话我老早就想和您说了,您这个大孙子和三孙子,实在是没有读书的料。可是,您年年节礼又送的这么重,我也不好张口,借着今天这个机会,不如大郎和三郎就此退学了吧!剩下的束脩我明给您老送过来…”说完一躬到底,竟是一副哀求的模样。

 邹老爷看着给自己施大礼的堂侄,再看看缩在一边的大孙子,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邹家好一阵忙,把老爷子给抬到了正院。

 邹正文待到看热闹的人都散的差不多了,把邹晨和五郎他们叫到大屋里,严肃地看着他们,说道:“过犹不及,早慧则伤。你们可明白?”

 兄弟四人不太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然而邹晨是听明白了,她深福了一下,正道:“多谢大堂伯教诲!侄女知道了,以后再不敢这样人前卖了!”

 “嗯!”邹正文满意的点点头,看着邹晨是心的喜爱,真是恨不得这是自家的女儿“小妮儿可有名了?”

 邹晨听了一喜,这小妮小妮早就听烦了,可是这起名字又是自己说了不算,今天大堂伯这样问,明显是想给自己起名了。

 她低下头,装作深思了一下“大堂伯,您看,晨这个字怎么样?”

 邹正文念道:“晨?凌晨丽城去,薄暮上林栖。倒是一个好名,好!”

 邹晨甜甜一笑“多谢大堂伯赐名!”

 邹正文一愣,哈哈大笑。

 邹家自那一次分家之后再一次在村子里成为了话题。什么,你不知道?那你落伍了,现在谁不知道邹老爷子已经病的起不来了?神马,邹老爷病了,啥时病的?是为了什么生病,怎么不声不响的就病倒了?没通知我们就病倒了,太不厚道了!听说邹老爷子被他的爱孙给打脸了…

 诸如此类的话题,在邹家庄传开来。邹家的人根本就是不能出门,一旦出门就是各种围观,简直就是不胜其烦。邹正业和邹正达在村东盖鹿院也是整天的被人问东问西的,大部分的话题都围绕在邹家四个孙子被邹正文亲自给请到学馆里拜了圣人然后有人来抢学生没抢成恼羞成怒最后和邹正文大打出手然后到底没打过结果只能把学生让给邹正文了。(累死了)

 就在这样的蜚短长中,鹿舍终于盖好了。鹿舍是完全按照后世的标准来建筑的,不仅保暖而且最重要的是干净。邹晨仔细观看了四间鹿舍,看到地上铺着细沙和木屑,舍门上都挂有草帘。水槽已经刻好,所有能通风的地方都用泥巴糊住了。而且墙上还按照她的要求刷上了白灰,看上去整洁无比。最合她心意的就是,在鹿舍旁边居然打了一口水井,井口上盖着大石条以防止鹿群不小心跳到井里。

 “阿爹,咱这几间鹿舍得花不少钱吧?”邹晨问道。

 邹正业呵呵一笑,道:“一块砖要一文钱,咱用了一万块。还得把墙给刷上白灰,这里外里就出去了二十来贯啊!”

 邹正达接着说:“这光这口井就花了十二贯呢,我们还不敢明着请人挖井,是偷偷挖的,就怕村里人知道。往常一口也就是十贯,他们只晚上干活就愣是多要了两贯。”

 邹晨听到诉苦,笑着说道:“不过呢,等把鹿接来,明年割了鹿茸那钱就回来了。”!”

 “是啊!”邹家兄弟点点头。鹿院花了他们极大的精力,买砖石买河沙,白天盖院子夜里偷偷挖井,白天黑夜的都得有人来盯着。现在终于盖好了,也可以长出一口气了。

 “可是,这鹿院得有人来看着啊!鹿饿了渴了得有人给它们吃喝啊。”邹晨紧锁眉头。

 邹正业道:“这事啊,我和你二伯说过了,我们轮来看,今天我看明天你二伯看。”邹晨点点头,这样倒也行,眼瞅着现在没有什么人手也只能辛苦父亲和二伯了。

 邹正达道:“妮儿,你看还有没有要改的地方?要是没有的话,咱们就商量个日子把鹿迁过来吧。”

 “好!”

 第二天上午,他们三人驾着车去说是去下口镇给孩子买笔墨纸砚。买了笔墨纸砚以后就把车停到了鹿林那里,邹正达留了他们在这里,自己驾着车回了村子。他们准备把鹿引出这片密林,从村东那里悄悄地进村,二伯只需要在村东头接引他们就行。

 鹿群看到邹晨非常的开心,和她玩闹一番后,邹晨和头鹿交流了一下,头鹿表示一切都听邹晨的。

 到了半夜,邹晨被父亲摇醒。然后她把鹿都聚拢在一起,趁着夜悄悄地离开了这片密林。在路上大约走了一个时辰隐约看到邹家庄,又拐到村东,邹正达正焦急的在村东走来走去。看到他们回来了,赶忙上去。兄弟俩个也不说话,一个在前面领路,一个跟在鹿群后面,邹晨坐在头鹿身上指挥着鹿群悄无声息的进了院。

 进了院把大门一关,门栓顶上才算大出了一口气。

 邹晨指导着鹿群来到那四个房舍中,让它们自己随便住,又叮嘱它们千万不可随意鸣叫,以免引来村民的注意,到时惹下杀僧祸。素食的动物对人类,是有一种天生的畏惧,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是不敢招惹人类的。鹿群通过思想接收了邹晨的叮嘱,纷纷表示不会随意发出鸣叫。

 鹿群到了鹿舍中,自己寻找了满意的居所,趴在细沙和木屑的地面上慢慢的进入梦乡。

 邹正达留了下来,他让邹正业和邹晨回家去休息,今天由他来照料鹿群。

 第二天一早,家里又是只剩下了邹晨自己。自从四个哥哥去了学馆读书以来,北院又恢复了以前寂静的生活。

 父亲是想必去村东看鹿群去了,母亲肯定是去南院裁衣裳。她在伙房里找了一柳条刷牙,把专门给她剩下的早饭吃个光,然后把碗给刷干净,蹦蹦跳跳的去了南院。

 院子里,地上铺了一张大苇席,美娘光着脚正站在席上踩着被子一角,母亲和二婶一人拉着一个角正在抻被子。

 “妮儿起来了?”二婶正面对院门看到邹晨进院打了个招呼。

 邹晨嘟个嘴,道:“二婶,人家有名了?叫邹晨,您叫我小晨,或者晨儿,或者晨晨都可以,别再叫我妮儿了成不?”

 “哎哟,这还生气了?”二婶看到邹晨的表情笑得前仰后合,结果她使劲一抻被子,美娘站在对面一下子没踩住,摔了个墩。

 小七正坐在他的专用篮子里数手指头玩呢,看到大姐被二婶给掀翻,小嘴往上一挑,哈哈直笑。

 黄丽娘照着柳氏手上打了一下,笑着埋怨:“使这么大劲做啥?看把我大侄女摔的?美娘啊,疼不疼?”

 美娘从地上爬起来,气愤的指责老娘和三婶“你们是故意的!故意的!不许笑,不许笑。…”结果院子里的人看着她笑的更起劲了。

 邹晨笑够了,走到篮子那里把小七抱起来,走到院外把了一会,等到小七嘘嘘完了才把他再抱回来。

 柳氏赞赏地看着邹晨,羡慕地对黄丽娘说“弟妹,你可是真有福气。这小妮儿别看年纪小,可是现在既会做饭又能照顾弟弟,将来长大了,我看呀,也不知道是哪个俏郎君能有这个福气娶走呢。”

 黄丽娘谦虚的笑了笑,道:“你的美娘也不差,当年小六生出来的时候,你不都是指着美娘看她弟弟吗?”

 柳氏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正院“唉,别提了,反正咱现在日子过的好,以前的就让它过去吧,以后呢,咱们享福的时候在后头呢。气死那些人…”

 “对!现在咱们四个孩子都去进了学馆,将来不拘哪一个能学成,这也是咱们的福气啊!总比那被人从学馆…”黄丽娘撇撇嘴,一脸的自豪。

 “会不会说人话啊?你们还要不要一点脸?你们儿子把我儿子从学馆挤走了,把公公气病了,你们还是不是人啊?”老大家的朱氏,阴沉着脸端着一盆刚洗的衣裳站在院门口。

 “你不会死啊?什么叫我儿子把你儿子从学馆挤走了?公公是你大儿子气病的,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柳氏立刻反嘴相讥。

 朱氏气的浑身发抖,想到两个儿子被人从学馆赶出来,现在她都不敢抬头见人,想到二房三房的四个儿子如今却坐在学馆里读书,那位置是怎么空出来的?不把她的儿子赶走,那位置能空出来吗?一时之间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她狂躁地冲进院子,端着没拧干水的衣裳连衣裳带盆一把倒在了还没有套的棉被上。棉被见了水立刻收,被面上的花纹被水一浸晕染出奇怪的图案。黄丽娘和柳氏哎呀一声,连忙抓起被子上的衣裳扔到地上,可是刚买的新花已经被水浸过了,就是把衣裳全部拿起来棉花也不能再用了,只能在太阳底下晒干重新弹才可以。

 黄丽娘气的红了眼睛,柳氏恶狠狠的捏着拳头,这是给她闺女套的新被子,她嫁进老邹家十几年,从来没有盖过新花被子,如今有了钱便想先给闺女套个被子让闺女也享享福。眼见得新棉被还没有套好就被朱氏一盆水给浇了个通透,嗷的一声站起来,伸出手恶狠狠的给了朱氏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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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这里再次重申,割鹿茸很血腥!但是文中的鹿它们不会疼,为啥?因为我是它们妈,我说不疼就不疼。还有,有关女主的异能,她这个其实根本不算异能,只能是说她对某种动物有天生的亲和力。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了,既不会有空间,也不会有神马宝物。

 我想这一个和鹿群沟通的能力,应该不影响大框架的。因为我家小表弟,当然他现在都快结婚了。他小的时候,可以和任何动物很好的相处。哪怕就是在大街上遇到的,不是他家的宠物也会扑到他身上撒娇卖萌求带走。

 而且有的小孩子,会天生有鬼眼,能看到我们许多成年人看不到的东西。作者表示小时候见过鬼,所以到现在怕黑怕的要死,但是上了小学以后就再也没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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